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5〕19号)文件要求,经成果完成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共评选出2025年我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推荐储备项目2项,详见附件。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6日至11月12日。如对推荐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反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六日